網(wǎng)絡的發(fā)展,帶給人們的是便捷,足不出戶就能夠在網(wǎng)絡上購買自己需要的東西,但也是在這樣的基礎上,網(wǎng)絡上販賣的東西失去了道德束縛,人們總說,只有你想不到的,沒有網(wǎng)上買不到的。近日,網(wǎng)絡上就出現(xiàn)了買賣虛假實習證明的交易,對于學生而言,這并不是一個好的選擇,購買虛假實習證明損害了社會誠信,也會造成個人誠信損失!!!
49.9元一份還“包郵”,可回訪可刻章……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正值暑期高校學生實習高峰期,一些網(wǎng)絡平臺上有人售賣虛假實習證明,價格從20元到200元不等,有的甚至還可以“私人訂制”。指出,買賣虛假實習證明行為損害了社會誠信,相關部門應加大監(jiān)管與打擊力度,同時高校應加強學生誠信教育,維護正常的實習實踐秩序。
某網(wǎng)購平臺的輸入“實習生證明”查到的商品信息。
49.9元包郵,實習證明竟能買賣?
打開某網(wǎng)購平臺,輸入“實習生證明”,可以查到十件左右的商品信息,上面大都標注“實習報告”“設計大學生實踐證明”等內容,一些還標注稱“按需”“代蓋單位公章”等。
記者聯(lián)系了一家名叫“藝百分”的店鋪,稱自己要買實習證明??头]有在互動頁面直接回復,而是讓記者加微信聯(lián)系。添加后,這位微信名為“想想金融”的賣家告訴記者,實習證明49.9元一個,可選擇任意類型和城市的公司。當記者提出開一家北京互聯(lián)網(wǎng)行業(yè)的公司實習證明的要求后,這名賣家發(fā)來了某互聯(lián)網(wǎng)公司的名字,并稱公章是“真實的”,稱自己“有路子”。同一個章蓋兩份證明還可以便宜。
記者詢問其“是否能開國企的實習證明”。不久,該賣家回復,可以開北京一家大型建筑類企業(yè)集團的實習證明,并讓記者發(fā)來姓名、身份證號碼、入職時間、部門等信息,稱可以在實習證明上標注任意崗位的實習信息。記者提出,全部資料留空自己填寫,這名賣家同意了記者的要求,并稱“這樣更真實”。
記者通過平臺向其支付49.9元后,一個小時左右,該賣家就制作好了一份實習證明并拍照與記者確認。記者從其發(fā)來的照片中看到,這份實習證明有相關企業(yè)的紅頭名稱,并蓋著印有該單位名稱的印章,個人信息部分留空待填寫,一眼看上去看不出破綻。賣家發(fā)貨后,物流信息顯示發(fā)自福建省廈門市。
可刻章可回訪,實習證明買賣“玄機”不少
而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在QQ群中也有不少與“實習證明”相關的群。這類群里大多有“開實習證明”的公告,宣稱可以辦理實習證明。一些公告還讓買家聯(lián)系群里特定的人,以“防止受騙上當”。
記者加入一個名為“實習證明.”的QQ群后不久,便有一名昵稱為“給我手”的賣家聯(lián)系記者,稱可以辦實習證明,并稱可回訪。經(jīng)詢問得知,“回訪”是指學校老師可打實習證明上的電話咨詢查驗證明的真?zhèn)?。該賣家告訴記者,回訪可以“隨便問,24小時服務。”記者進一步了解得知,該賣家出售的實習證明上留的電話都是賣家自己的,如有老師電話查驗,其可代為回復。這樣的證明,25元一份。
除了可以蓋賣方提供的公司章,一些賣家還稱,學生自己可以指定任意公司,均可蓋章。一位賣家告訴記者,交30元“定金”就可以把章先刻好。另一名賣家稱:“電腦合成的10塊,刻章50(元)。”
一些不提供刻章“服務”的賣家則稱,自己的公司章都是“真的”。一名自稱“王老師”的賣家聯(lián)系記者稱,可提供北京一家廣告公司的證明,并稱公章是“真實的”。記者詢問賣家是否是該公司員工,賣家則回復稱“我們和公司合作的”,并稱合作方式是會分給該公司一部分錢。
隨后,記者電話聯(lián)系這家廣告公司。公司的王經(jīng)理告訴記者,與上述賣家合作“不可能”。王經(jīng)理稱,公司公章有嚴格的使用流程,并有專人看管,“他們的章肯定是假的。”#p#副標題#e#
別因買了證明丟了誠信
那么,為何有高校學生要買虛假實習證明呢?某高校學生小陌告訴記者,學校對實習有硬性規(guī)定,“算一門課”;但自己暑假要準備考研,沒有時間去實習,便選擇買證明來“蒙混過關”。小陌認為,網(wǎng)上買來的證明老師也不會查,“應該沒有問題”。
北京某高校學生小張暑假一直在參加實習。他認為,學校有需要實習的規(guī)定,買虛假實習證明的行為是肯定不可取的。“實習較重要的是鍛煉自己的能力,積累實踐經(jīng)驗,而不是一紙證明。”小張說,“而且個別學生買實習證明對正常實習的同學是不公平的。”
國際關系學院副校長李家興認為,實習的本意是讓高校學生參與社會實踐,鍛煉能力,為以后步入社會做好準備。但個別學生購買虛假證明,“買不來能力”,不僅沒有得到鍛煉,反而損害了誠信。對此,學校應切實加強教育,同時要對實習進一步規(guī)范,如可像其他課程一樣嚴格監(jiān)管和考核;對購虛假實習證明的行為,應視同考試作弊處理。
黑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曲文勇認為,相關賣家制作提供虛假實習證明,甚至不惜偽造公章,或涉嫌違法。相關部門應當加大對這些賣家的打擊力度,從源頭上清理售假制假的行為。同時,相關網(wǎng)絡平臺也應加強對自身的監(jiān)管力度。
此外,李家興等表示,買賣虛假實習證明涉及社會誠信問題,對這種造假行為,不能僅靠行業(yè)自律和學生自律,而是要加強社會誠信體系建設;要加大買假賣假的成本,如將買賣虛假證明行為記入社會誠信檔案,以更好地遏制相關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