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的高考錄取估計是大多數(shù)人都會關注的消息,而高考錄取的流程和規(guī)則也是這么多年來經(jīng)過實踐檢驗而定下來的,是既符合高校招生錄取的計劃,也滿足了考生選擇學校和的自由,雖不能說是沒有問題,但是符合大多數(shù)人的需求,畢竟也是不存在的。而且平行志愿的規(guī)則大家也都了解,同一所填報的學校,分數(shù)高的考生會被優(yōu)先錄取,這就是公平的,進行多輪投檔們肯定也想過,但是既然沒有這么做,說明這種做法反而會出現(xiàn)更多的問題。
平行志愿VS順序志愿
高考志愿填報從之前的估分填志愿,到現(xiàn)在的公布成績之后,再填志愿;從之前的順序志愿再到現(xiàn)在的平行志愿,現(xiàn)在的志愿填報和之前相比,科學了很多,也公平了很多。平行志愿的目的是為了較大的程度的,保護了的考生。平行志愿是按照“分數(shù)優(yōu)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則進行投檔。所謂的分數(shù)優(yōu)先,就是在正式投檔開始之后,省招辦會把考生的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,然后按照高考成績排序進行投檔。
如此一來,就保護了考生,考生有更多的選擇空間,畢竟高考看的還是高考成績,如果不按照高考成績的高低進行錄取,這其實才是較不公平的事情。另外,平行志愿降低了考生志愿填報時的風險,減少了志愿填報帶來的不確定性,增加了考生的選擇空間。
之前的順序志愿采用的是“志愿優(yōu)先,遵循分數(shù)”的原則,在同一批次下,考生可以按照順序依次填寫多所院校,這就是通常說的第一志愿、第二志愿。在投檔的過程中,省招辦會把報考同一所院校,并且處在同一志愿位置的考生的成績,從高到底進行排序,依次進行投檔。第一志愿投檔完畢之后,然后再進行第二志愿投檔,以此類推。
在梯度志愿的模式下,需要考生能夠準確的預估院校的錄取分數(shù)線,不然很有可能會出現(xiàn)“低就”的情況。而平行志愿模式下,在院校層面,可以讓考生的成績發(fā)揮到較大的用處。平行志愿投檔的時候,是按照考生的成績,從高到低進行排序,優(yōu)先安排成績靠前的考生的志愿。
當然平行志愿也并不是沒有問題。平行志愿的投檔流程設計,較大的弊端是在兩個方面。
第一,按照投檔流程的規(guī)定,每個錄取批次只有“一輪投檔”+“1---3次征集志愿”。
高考的錄取工作是分為兩個過程,分別是招辦投檔和院校錄取。招辦按照平行志愿的錄取規(guī)則,先把考生的檔案投遞到對應的院校的,然后由院校決定錄取與否,以及被那個錄取。而正如上面分析的,招辦在投檔的過程中,是按照“分數(shù)優(yōu)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則進行投檔,這就意味著,平行志愿進一步增強了分數(shù)在高考錄取中的作用,增強了分數(shù)與學校之間的對應關系。這造成有些考生在填報志愿時,沒辦法同時兼顧到院校和,為了讓高考成績發(fā)揮到較大的用處,因此不得不放棄自己感興趣的,只為選擇一個更好的學校。
同時每輪投檔時,每個考生只有一次投檔機會,考生的檔案只要被投遞出去,因為不同意調(diào)劑,或者是體檢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被退檔,那么只能夠等征集志愿或者是下一批次的錄取,因此很多考生不得不選擇“同意調(diào)劑”,以此來降低退檔的風險,而同意調(diào)劑又要承擔著,被調(diào)劑到自己不感興趣的的風險。
第二,平行志愿采用的是“院校+”的模式,這種模式很難讓考生同時兼顧到院校和。
平行志愿準確的說法是,平行院校志愿,也就是說在投檔之前,院校之間的關系是平行的,而在每一個院校志愿之下,有多個志愿和服從調(diào)劑志愿。假設現(xiàn)在有一個考生,他報考了大學、東南大學、上海大學這三個院校志愿,那么他只能夠選擇這三個院校下面的。
而眾所周知,不同的院校情況存在著很大的差異,而錄取是以院校為單位進行錄取,考生的檔案是先被投遞到院校,然后由院校決定錄取與否一起錄取到哪個,這就意味著在填報志愿時,如果要“保”,很有可能你要舍棄院校。如果要保院校,很有可能會被調(diào)劑到不感興趣的。
為什么高考錄取不采用“一檔多投”呢?
既然平行志愿也有如此多的弊端,為什么不改變這種錄取模式?為什么不采用“一檔多投”?也就是說,一個考生可以同時向多個學校提出申請,一個考生的檔案可以同時投遞到多次院校,考生可以收到多所院校的預錄取通知,然后讓考生自由來決定去哪所學校,或者是哪個就讀呢?
確實有很多教育,提倡高考錄取采用“一檔多投”模式,但是現(xiàn)在一直沒有推進,這可能和當前的管理制度,和高考招生的流程有很大的關系。不論是梯度志愿還是平行志愿,背后都帶有濃厚的“計劃”色彩。雖然,高校可以決定考生是否錄取以及錄取到哪個,但是高校只有有限自主招生權。一所院校是不能夠決定一個錄取多少人,也不能夠自主決定在每個地區(qū)錄取多少人,而是高校要先制定招生計劃,然后報教育管理部門批準,教育管理部門批準以后,才能確定較終的招生人數(shù)。
也就是說,高考的錄取是“一個蘿卜一個坑”,每一個院校的每一個都對應著一個招生名額,院校是不能夠根據(jù)生源質(zhì)量,以及報考人數(shù)動態(tài)的調(diào)整招生人數(shù),考生也不可能同時收到多所大學的錄取通知書。如果一個考生同時收到多所大學的錄取通知書,或者是招辦把一個考生的檔案,同時投遞到多次院校,那么此時肯定會打破原來制定的招生計劃,有一部分學校會出現(xiàn)額招生,而另外一些學校可能招不到生。如果學校的生源出現(xiàn)了“兩極分化”的情況,此時的問題就不再是教育問題了,而是牽扯到就業(yè)、財政等各個方面的問題。
綜上所述,高考的錄取原則和規(guī)則不是隨便誰定下的,是考慮了招生錄取的各方需求和目標而制定的,不實行平行志愿多輪投檔也是有原因和根據(jù)的,以上內(nèi)容好好了解!